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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清廉湖北 树新风正气
[ 录入者:袁军 | 时间:2021-09-09 16:21:08 | 作者: | 来源:湖北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 浏览:次 ]

湖北日报评论员

8月25日,在全省警示教育暨清廉湖北建设工作推进会上,省委主要领导指出,要抓好清廉载体建设,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突破,带动清廉湖北建设整体提升。

打造“好正实优”省份、建设清廉湖北,在新的赶考之路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省委出台的《关于推进清廉湖北建设的意见》,明确了这项工作的具体载体和抓手,提出要建设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村居、清廉家庭、清廉文化。

抓手、载体就是着力点、发力点。抓手准,载体实,才能抓细抓实抓落地。

机关、企业、学校、医院、村居等单位和领域,腐败现象、不良现象往往易发多发。如机关权力设租、寻租问题,企业“靠企吃企”问题,学校招生招聘、经费管理、后勤基建、招标采购、职称评定中的腐败问题,医院“红包”、“回扣”、过度诊疗、不合理医疗检查、欺诈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村集体“三资”监管缺位问题等,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建设清廉家庭、清廉文化,则是筑牢清廉湖北的基石。

七个载体建设,明确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既包括党政机关,也包括企业和重要民生领域;既管住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权力寻租、不正之风,也注重精神文明建设的支撑作用。各责任主体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分类施策、靶向治疗,推动相关领域、行业清廉建设。

清廉载体建设的牵头单位要发挥主抓作用,会同责任单位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形成每年有目标、有部署、有举措、有考核、有反馈的工作闭环,贯通党风、政风、社风、民风建设,不断提高全省党员干部清廉素质和社会清廉程度,营造出崇廉尚廉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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