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日,湖北省纪委监委向社会通报了其中5起典型案例。
武汉地铁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玉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生活奢靡,贪图享乐等问题。2013年至2019年,刘玉华接受多家与地铁集团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安排,在全国多地进行高尔夫球消费活动,相关场地、食宿费用由邀请单位支付。2013年至2018年,刘玉华在中秋节、国庆节、春节等节假日前后,多次收受承接地铁项目公司负责人赠送的购物卡、加油卡、礼金。刘玉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7月,刘玉华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恩施州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公路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王勇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3年至2021年期间,王勇先后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且食用珍稀野味、饮用高档白酒。王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6月,王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十堰市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建宏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及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至2021年期间,杨建宏多次接受湖北某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某等六名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参与“带彩”娱乐,收受加油卡、购物卡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累计7.1万元。2022年6月,杨建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咸宁市咸安区住建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红卫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22年4月,王红卫在咸安区住建局附近某餐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席间饮用白酒。就餐结束后,王红卫自行驾驶机动车行至咸安区青龙路盘龙桥前路段时被交警查获,经鉴定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2年6月,咸安区人民检察院鉴于王红卫犯罪情节轻微,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022年8月,王红卫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罗田县政协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徐有生违规操办生日宴问题。2021年9月,徐有生违规操办59岁生日宴,共宴请宾客6桌,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1.56万元,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12月,徐有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